11月28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淄博市防火支队张店区大队
关于开展2019年12月份
防火监督抽查的公告

网站截图
抽查时间
12月1日至12月31日。
抽查重点内容
(一)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防火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防火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防火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防火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防火设施、器材和防火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防火演练和员工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自动防火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防火技术标准;
(十)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防火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一)防火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防火安全职责情况,包括是否确定防火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和防火演练;是否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十二)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防火站,并配齐配全相关人员、设施、器材、装备;
(十三)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工作要求
各防火安全重点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防火监督抽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大队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情势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和查处的各类火灾隐患及防火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抽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大队集体研究后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保持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抽查单位




防火安全一定要引起重视!
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