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起诉了!
之前我们分四期,讲了个人怎么向老板*薪讨**,公司怎么*债讨**,如果老板没钱没房怎么办呢?在喜马拉雅、*今条头日**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有一些网友留言,感觉到法律似乎很无力,拿这些老赖没办法。如果老板或债务人一穷二白,也就是“三无人员”,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还能告吗?告了有用吗?
正如我们之前一再强调的,上天助自助之人,面对问题要积极行动。如果心存幻想,久拖不决,就很有可能碰到债务人早就把名下的财产一转而空,不名一文,导致追偿起来,非常棘手。这个时候基本上说明了我们作为债权人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但也不是无药可救。山人自有妙计,且听我细细道来。
即使面对“三无”债务人,我们仍然建议您积极行动,可能会起到意料之外的效果。理由如下:

理由如下
1.债务人是不是真的“三无人员”,可能是你的主观想象。起诉后,代理律师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调查令,才可能真正查清债务人的真实财产情况。
2.债权人可以申请行为保全,阻止债务人转移、转让财产。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3.债权人撤销权: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总结而言,可以被撤销的行为包括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高价购入、承担债务等。简单说来,就是减少积极财产,或者增加消极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的70%。(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
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
必要费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如果胜诉,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因此而支出的提供担保的费用,如向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购买诉责险的费用、调查费等必要费用都由对方承担。因此不必担心费用问题。
5.避免诉讼时效届满:尽管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例如发催收函、签订还款计划、发短信、微信催收等方式,但是提起诉讼或仲裁是最有效的方式,而且海商法第265条,特别规定了“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除了上述三种方式外,其他主张权利的方式在海商法中并不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6.利息会得到支持:判决也会支持直到偿还清本金之前,产生的利息和罚息。
7.债务人以后可能会有财产:一旦拿到生效的胜诉裁判文书,如果债务人将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恢复执行程序。
8.可以持生效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在现在大力解决执行难的司法大环境下,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很大的力度,会起到良好的效果。《民事强制执行法》已正式被列入立法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将草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为扫黑除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9.拒不执行,会面临多种不利后果
(1)民事诉讼法第253条,未按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的,将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2)变成老赖,面临多种“酷刑”(后面详解)
(3)承担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个人10万元以下,单位5万到10万;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4)承担刑事责任:“老赖罪”-刑法第313条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针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决、裁定是指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以及刑事、行政案件中生效的判决、裁定。
有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进行详细的解释。如果*力暴**抗执,还可能涉及到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会面临择一重罪或数罪并罚的严厉处罚。

积极行动,才可能有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