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男孩宇轩(化名)
在广东中山市暖宝堡托育中心托管时
被主班老师黄某某抱起朝地板砸
导致右腿骨折
日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黄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且禁止被告人黄某某
以后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今年6月5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中山市第一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11月起,被告人黄某某在中山市暖堡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保育员,负责看护工作。2023年2月8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在准备午餐期间,由其看护的被害人宇轩(案发时2周岁)未按指令坐好,走动至被告人黄某某身边时,被告人黄某某用手拉宇轩左手致其摔倒在地,又抱起宇轩将其下肢撞向地面,并将宇轩强行放入座位,致其右腿受伤。经鉴定,宇轩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黄某某身为托育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对婴幼儿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其工作职责更应审慎、关注。仅因孩子不听从指令而发怒,其后实施的上述行为并非工作职责,而是为发泄自身情绪教训被害人。被告人黄某某应当预感到上述行为可能伤害到年仅两周岁的宇轩,但为发泄情绪放任了危害后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伤害的间接故意。因此,对被告人黄某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黄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此外,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力暴**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法院同时判决禁止黄某某以后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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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孩子不适
送去医院检查已骨折
2月8日下午3时许
张欣(化名)给管班的
托育老师黄某某打电话
询问升班的事
“可她在电话里支支吾吾的,说宇轩有点不对劲,不愿意下地走,也搞不清是为什么”。1个小时后,宇轩爸爸来接走了孩子, “孩子一直用手摸脚,神情有些呆滞,也不说话,完全没有了平日里的欢声笑语”。
宇轩爸爸赶紧把孩子带到医院, 经医院诊断显示,宇轩右侧胫骨下段骨折,并在右腿打石膏固定。 “我的第一反应是,宇轩在暖宝堡发生了意外”,妈妈张欣说,到了深夜,园长打来电话,“我还请她代为安慰黄某某,这个年龄的孩子磕碰很正常,让老师不要有心理负担”。

张欣向暖宝堡申请调取监控视频。 “我想看看宇轩到底是怎么受伤的,如果园内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也能尽快堵上漏洞,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出乎意料的是,这个要求一直未得到回应。

家长报警调取监控:
孩子被老师抱摔
“后来再去医院的时候,医生反复问我们孩子是怎么受伤的,我说是意外”,张欣表示, 当时医生说孩子从骨折的方向来看,是竖向的,不像是自己跌倒,或者正向撞击。 这让张欣心生疑问。

经过强烈要求,并且提出报警, 2月10日,中山市暖宝堡托育中心相关负责人答应了第二天让家长查看视频。 随后事情开始起变化。“当天晚上, 黄某某就主动给爸爸打电话,承认是自己人为弄伤了宇轩,并请求家长不要报警 ”。
2月11日,在警方见证下,家长通过视频了解到整个过程:
2月8日上午10时51分,正是园内孩子准备吃午饭的时间,宇轩离开自己的座位走到一旁,并没有哭闹,突然, 黄某某一手把他抱起,朝地上砸了两次,然后就被塞回座位上。
之后的视频显示,宇轩看起来很不舒服,开始哭闹,整个下午一言不发,也不愿意跟其他孩子互动。
警方介入
涉事老师被解雇
2月22日,记者来到位于中山市东区的暖宝堡托育中心,负责人承认宇轩在园内受伤一事,表示 警方已介入调查,涉事主班老师已经被解雇 ,在家等待调查结果。

2月23日,经公安机关鉴定, 宇轩的伤势为轻伤二级 。暖宝堡托育中心所在辖区中山东区街道办回复称,待警方出具调查结果后,相关部门将进行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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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中山、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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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安妮